Monday, August 4, 2008

this is NOT a birthday party

從來很怕搞生日會, 怕被人拒絕怕招呼不周怕煩怕這怕那, 最怕是我無定向的情緒弄得大家不能盡慶而回. 今年幸得某幾個好友煽風點火, 又校服又聯絡又Band兼半賣半送地借出場地, 盛情難卻, 就搞一個"不是生日會"吧.

我又沒有大了一歲, 一伙人高高興興的喝個爛醉便好了.

沒齒地難忘, 非單因為有近五十人大聲地跟我說生日快樂, 然後一人一啖的分享了整個生日蛋糕, 更不是因為連pop 六支magnum + regular size champagne pop 到手都酸了, 是因為他們都特地來給我一個吻, 那怕只是drop by了十分鐘.

單純的感動, 看到寫上我名字的生日蛋糕便足以令我想哭了.

由於我不吃甜的習慣, 豬朋總以為我喜歡酒多於蛋糕. 其中一個還四周宣揚 "cake for C? u joking man... better get her another bottle of dom than throwing away the entire cake."

他們不知道的是, 我最最最喜歡的其實是吹蠟燭! 每當看到一支支的蠟燭在寫了我名字的蛋糕上燃起, 在唱生日歌至吹熄蠟燭之間, 總讓我變回了孩子, 理所當然的享受著各人給我的關愛, 那怕只是的短短幾十秒.

但自從八歲那年, 獨個兒到美心選購了一個生日蛋糕, 從下午一直呆呆的等到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還未見爸媽回家後. 這些年來, 我寧可不吃, 也絕對不會再給自己買生日蛋糕.

而唯一會買我蛋糕的可人兒 S 又偏偏身在比利時. 於是我跟自己說, 把那段記憶放下去訂一個漂亮的生日蛋糕跟朋友分享有甚麼所謂?

但最後我還是選擇了不訂. 因為我覺得真正的放下, 是不再拘泥於有沒有蛋糕吹不吹蠟燭的形式上.

So imagine my surprise when I see the cake! 沒錯是很小的一件事情, 但對於我來說, 卻是難以形容的感動. (尤其那是我小數地願意吃的蛋糕.)

一覺醒來, 已有朋友在FB上載了照片. 一邊click, 一邊不自覺的傻笑. 給來過的各人寫了短短的一段感謝話, 寫完了又不自覺的惆悵起來.

再一覺醒來,風趣的胖子及大美女分別回到亞根庭/烏拉圭長住, 美男子又會結束他年度香港之旅返回西班牙, 意國小伙子已抵達上海大本營, 印籍黑馬王子及親愛的C又再第N次的飛到亞美利堅...

明年今日, 我們這一幫人又會散落何地? 大概連我兩位哥兒們也會被調派到其他的城市... 而我也可能終於下定決心到西班牙生活一段日子...

感激緣份讓我們曾經聚在一起, 有聚便有散, 這個我雖懂, 但卻逃不過離別的感傷. 我可以做的只得在相聚的日子裡對你們好一點, 最好好得到令你們忘不了我, 一如我放不下你們般.

1 comments:

oz said...

Sounds like a great party, and did you know that Barack Obama also celebrated his birthday on sunday, and so did my son? By the way, thanks for visiting my blog at http://ozlam0713.mysinablog.com; I certainly like all these celebrations with dom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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