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人,早已習慣隨口UP.
好呀,得閒飲茶!
說十遍,成事的,有沒有三兩遍?
成事的三兩遍,又Reconfirm/改期了多少次?
但在你的世界,每一句話,說了便是.
你說的,我說的,任何人說的.
***
第二天傍晚,你認真地來電,約我商量旅程事宜.
我,仍未搞清Qui周在哪,到底該搭車搭船抑或飛機?又或去那兒幹o舍.但平日九時放工的我,想也沒想立刻拋低手上的工作,跑出來見你.
跑,是認真的從禧利街跑到威靈頓街,再轉上德己笠街再上Page One 找你.
怕放工時候塞車,怕你等,
最怕見不到你.
於是我跑,一直的跑.
甚至四年後,我依然在跑.
會合後,我們到了D-26喝Hoegaarden. 你邊掀著Lonely Planet,邊提議行程,我終於知道,是GuiZhou 不是Qui周.
貴州是也.
現在我們去搞希望工程嗎???
我是否該穿波鞋掛背包上路?
又,腳上的Puma x Jil Sander,
到底算不算波鞋??
最後還是按捺不住叉開話題,問你這問你這那,待適當時機,立即探你口風.
“So you have a girl back home waiting for you?”
“No girl, I have been singled for two years.”
跟國慶煙花相比,我肯定我笑得更燦爛奪目.
如是者,我開始每天Email或SMS你.笑話好,FWD mail又好問個白痴問題都好,總之每天都找機會讓我出現在你腦海中.
第三天,你在email結尾,寫了 “A Kiss”.
讀得我心花怒放.
第五天,你在第九個email結尾,寫了 “A Big Kiss”.
讀得我胡思亂想.
第五天半,我忍不著問,
“Exactly where will that kiss land onto?”
你回我說,寫電郵時都是把西班牙文從腦中反譯至英文打下,沒細想到兩國習俗不同,可能引起誤會.要是讓我生氣,真不好意思.
第六天,我不服,繼續追問.
“So where will that NONEXISTENT kiss land onto?”
“A body part that I am too shy to tell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