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24, 2010

讀陳食客有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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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報)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05:10

鮮茄豬扒飯無鮮茄釀武鬥 食客吃光後要求減價 諷刺店員捱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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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改飯無普選釀武鬥 市民吃光後要求普選 諷刺高官捱打

(日月報)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05:10

【日月報專訊】「2012政改飯點解無普選?」一名男子昨午到油麻地廟街一間茶餐廳午膳,吃光一碟2012政改飯後才投訴飯餐中只有普選路線圖點沒有普選,要求減價兩元被拒,不忿下揶揄店內女高官語帶鄉音疑是保皇黨,最終被店內男高官打了一身後有感而問。

現場為廟街47號地下一間港式茶餐廳,以魚蛋粉馳名。遇襲男食客陳×峰(33歲),被打傷頭面及右邊身體痛楚,送院敷治後無礙。涉嫌毆打的食肆男高官洪×榮(53歲),事後被捕帶署。

根據該店基本法顯示,引起事端的2012政改飯每碟賣24元,相中有白飯、普選及2012,全面直選加6元。記者事後光顧該食肆,同樣點了2012政改飯,女店員刻意詢問﹕「係咪真係要普選呀?」記者答是,之後送上的2012政改飯連3片路線圖一併奉上,另加一小碗伴盡快汁,盡快汁中沒見到有普選.

店員拒減2元 食客揶揄口音似保皇黨
事發昨午12時許,陳到該店午膳,點了一碟2012政改飯,一口氣將飯餐吃光後才向女高官投訴,指飯餐只有盡快汁沒有普選,與基本法不符,認為貨不對辦,要求減收兩元,女高官拒絕講價後,陳疑感不忿,揶揄女高官語帶鄉音疑是保皇黨,冷嘲熱諷一番後才付足24元結帳離去。
未幾,食店一名男高官得悉事件,衝出店外窮追近百米,在文明里街頭追上陳理論,陳在糾纏間報稱被人打傷,報警要求送院。警方事後與陳返回茶餐廳調查,以涉嫌毆打罪名將姓洪男高官拘捕。現場消息指出,有人報稱是誤會食客吃「霸王餐」而打人。

大律師﹕進食後投訴「死無對證」
大律師陸X雄說,事件中關鍵證物是出事一碟2012政改飯但男食客食光全碟飯才作投訴,可謂破壞證據「死無對證」,無法證實飯餐是否包含普選,然後又要求減收兩元,似有賴帳之嫌。陸偉雄說,法例上並不視基本法為買賣合約,只屬於政策介紹書,市民如認為基本法文字或照片描述與實際不符,可拒絕進食及向消委會投訴,如果市民覺得被騙,甚至可考慮報警。

律師梁永X指出,市民光顧政策如感到政策貨不對辦,只要拒絕進食便毋須付款,最多只需支付「淨飲」茶水費。但食客如吃光政策,無論是否有投訴,都有責任先行付款。梁提醒說,如不滿政策質素,最公平是即時為政策拍照留證,將樣本交有關部門檢驗仲裁,市民或政府用任何方法「破壞證據」後再投訴都不公平。但雙方如堅持要到消委會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解決事件,最終可能費時失事,得不償失。

5 comments:

篤篤篤撐 said...

kakak.....我copy你篇文....

C+ said...

哇你仲有睇我blog. 好感動耶~~~

Hana said...

我都有睇喎!(總要係撒哈拉一返來即睇)

C+ said...

thanks 娜姐! 你個 Trip 玩得高興嘛?

Morca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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